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44号(关于中俄乳品双向贸易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)

日期:2019-03-21 09:59:27                   阅览人数: 3058

公告〔2019〕44 号

  根据中国和俄罗斯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俄两国政府主管部门签署的《中俄乳品双向贸易的兽医和公共卫生条件议定书》,准予符合《中俄乳品双向贸易检验检疫要求》(见附件)的中国及俄罗斯乳品相互开展贸易。

  本公告内容自公布之日起实施。

  附件: 中俄乳品双向贸易检验检疫要求.doc

  

  海关总署

  2019年3月13日  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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