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间:08:30-17:30
电话:0731-86456268
根据海关总署与俄罗斯联邦兽医和植物卫生监督局达成的共识,现将重新修订的《关于中俄乳品双向贸易检验检疫要求》(见附件)予以发布,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特此公告。
附件: 中俄乳品双向贸易检验检疫要求.doc
海关总署
2020年8月10日
公告正文下载链接:
海关总署关于修订中俄乳品双向贸易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.doc
海关总署关于修订中俄乳品双向贸易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.pdf
信息转载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
海驼课堂
扫我关注
浩通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
浩通国际物流(湖南)有限公司
浩通供应链管理(湖南)有限公司
湖南生易圈供应链有限公司
版权声明 @ 2017- 2024 生易圈外贸综合服务中心 湘ICP备05001971号-5 保留所有权利
湘公网安备43010202000961